)2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召开7月份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6至7月份,临沂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32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40家,查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41起,已立案处罚41起。
6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沭县(4.06),最差的是高新区(5.04) ,排名依次为:临沭县、兰陵县、蒙阴县、经开区、郯城县、沂南县、河东区、兰山区、罗庄区、莒南县、临港区、沂水县、平邑县、费县和高新区。除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施工、14个断面断流外,其余断面考核指标均值均达标。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法行为:工业生产里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违法行为:未依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比较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比较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违法行为:未依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比较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