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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b欧宝最新地址    发布时间:2024-08-04 05:16:57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2-131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144,751.77元(未审计),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45,231,861.58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1,430,677,192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3,324,10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4,102,962.6元(含税),派发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赞同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赞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1,581,423.00 万元,其中新增的担保为不超过577,600.00万元,其余主要为存量贷款续担保;截止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做担保余额为 671,800.00万元,子公司为本企业来提供担保余额为 250,520.00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余额为81,503.00万元。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3 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581,423.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提供与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070,932.4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47,674.2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62,759.4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23,258.1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816,316.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0,717.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防腐保温管、双金属复合管、钢套钢蒸汽管、水泥砂浆衬里及水泥砂浆配重管、不锈钢管、螺旋钢管、承插式钢管、热镀锌钢管、PP-R管、PE管、PVC管、铜管、管件加工制造;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管道工程安装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19,765.5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6,746.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2,747.29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3,018.9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29,457.1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006.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15,994.8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2,955.8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2,955.87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3,038.9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625,847.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737.9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加工制造(需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钢材、生铁、焦炭(高硫焦炭除外且无储存)、矿产品、机电产品(以上项目国家禁止经营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37,965.0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1,596.5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1,596.5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6,368.4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92,533.4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85.0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热浸镀锌钢管、高频焊接钢管、钢塑复合管、螺旋焊接钢管、不锈钢焊接钢管、方矩形钢管项目;经销钢材、塑料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际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45,243.1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7,638.0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07,457.64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7,605.0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568,941.7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09.2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方矩管、方矩镀锌管、涂塑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铁精粉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28,772.8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5,543.8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75,230.15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53,228.9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839,971.4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380.2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13,389.9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5,091.4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95,091.4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8,298.5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91,679.6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595.28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9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07,127.1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0,264.1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00,264.1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06,863.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518,204.6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739.8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方矩管、方矩镀锌管、涂塑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铁精粉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95,981.2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0,791.5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00,135.12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95,189.6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510,638.7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91.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脚手架、爬架及其配件的生产及租赁;金属构件的生产;光伏支架制造及加工;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制造及加工;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交电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97,902.7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28,754.8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89,704.3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9,147.8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425,500.1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19,965.2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41,545.7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71,942.7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23,616.5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9,602.9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767,008.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3,940.1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钢压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45,363.5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4,713.8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5,834.6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0,649.6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411.1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4.7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5,334.2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589.0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975.0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2,745.2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570.2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67.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4,009.5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955.6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7,955.6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053.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31,995.0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24.36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7815号18号库20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钢压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不锈钢管材管件、不锈钢制品、阀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1,298.8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765.1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765.1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9,533.7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1,575.2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8.84万元人民币。

  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内调剂。如在2023年度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依据 2022 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对未来融资需求,对公司 2023年度拟发生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进行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提供与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3,823.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6 %。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 年 9 月 14 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公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受到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公司拟通过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短期、中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

  公司本次公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受到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2年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人民币15.00亿元。本次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相关审计业务不存在由分支机构承办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 年度立信共为 6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4家)、医药制造业(47 家)、 汽车制造业(26 家)、专用设备制造业(56 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7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46 家)、房地产业(12家)等。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姓名:孟庆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张海洋,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6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许培梅,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08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张德刚、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杨敬生、杨敬顺、赵文生、丁秀臣、边刚、陈自友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需提供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符合天津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一) 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入公司需提供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二)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除出示能够表明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出示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此回执须于 2022 年 12 月 29日(星期四)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传线.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请做好自身防护,在符合天津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 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2-131),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13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13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13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2-135),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2-13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2月修订)》,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1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2-131),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编号:2022-13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13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1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2-13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预计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666亿元。

  ● 审议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下同)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申请银行授信时,拟以其自有土地、房产等资产为其自身向银行同时设置抵押、质押担保的,由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批准。

  2、超出《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综合授信额度临时增加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的,如公司及子公司单笔融资额度不超过(含)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合并报表)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如公司及子公司单笔融资额度不超过(含)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合并报表)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如公司及子公司单笔融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合并报表)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在审批临时增加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额度时,涉及需要同时确定以自有土地、房产为该笔综合授信、融资贷款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的,按照第2条关于综合授信、融资贷款额度的审批权限一并履行审批手续。

  4、综合授信、融资贷款(含临时增加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涉及对外担保的,则对外担保部分需依据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各子公司负责人等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决议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