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近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通报,山东鸿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出产以不合格假充合格钢丝织造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大众网1月2日讯(记者 张坤)近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通报,山东鸿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出产以不合格假充合格钢丝织造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案子名称为山东鸿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出产以不合格假充合格钢丝织造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案,法人姓名为付连桂,处分事由为该公司出产的钢丝织造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在山东省质监局安排的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被判为不合格。该公司对查验成果无异议。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处分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分成果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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